2021.04.23

職保法投保薪資調整 雇主負擔每人50至153元

資料來源:中央社記者吳欣紜 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」今天三讀通過,投保薪資下限為基本工資、上限為7萬2800元,強制納保勞工保費由雇主負擔,據估算,雇主每月職災保險保費為每名勞工50至153元。 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。勞動部表示,這是台灣職業災害保障制度歷史性的一刻,透過職業災害保障規範整合,有效落實災前預防、災害補償及災後重建的政策目標,讓勞工獲得最完整的保護。 勞動部指出,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制定專法的形式,將勞工保險條例中的職業災害保險,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整合,專法上路後,將儘速訂定後續24個子法。 根據法案,專法擴大加保對象,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,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,勞動部推估,新增4人以下事業單位約33萬名受僱勞工納入保障體系,且家事移工也強制納保,預估新增23萬人,總計新增56萬人納入職保防護網。 此外,提供多元加保管道,未來受僱於自然人雇主或是實際從事勞動人員,都可以透過便利超商機台或網頁等簡便管道辦理加保。 在保險費率部分,按現行各行業別職災保險平均費率(最新平均費率為0.21%)計收保費,若是強制納保勞工,保費由雇主全額負擔,若透過職業工會加保,勞工負擔保費6成、政府負擔4成。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,投保薪資下限為基本工資(目前為新台幣2萬4000元),並隨基本工資調整;依據分級表,投保薪資上限為7萬2800元。 若以平均費率0.21%計算,雇主每月職災保險保費為每名勞工50元到153元不等,若勞工薪資高於4萬5800 元的勞保天花板,雇主負擔將增加,以最高投保級距7萬2800元計算,雇主負擔會從原本的每月96元增加至153元。 訂閱《早安世界》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電子信箱 訂閱 罰則部分,雇主若未替員工投保,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,假設雇主未幫勞工投保,勞工更不幸發生職災導致失能或死亡等,雇主也必須支付相對應的給付,且除金錢損失外,法規也設有名譽處罰,針對違法事業單位,將公布事業單位名稱、負責人姓名、處分日期等。 根據勞動部估算,目前職業災害保險費每年收入約80億元,預估法案通過後,一年保費可新增至約90億元。 >>原文網址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