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.04.19

重大逃漏稅最高罰1億 會計師:有助提高法遵意識

資料來源: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行政院拍板通過,重大逃漏稅罰金最高可罰 1 億元,KPMG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陳志愷表示,此次修法可解決目前同一違反稅法行為在「刑事罰優先」原則適用下,其刑事罰金反較行政罰鍰大幅減少的不合理現象。 根據行政院拍板的修正案,將逃漏稅捐罪刑事罰金從 6 萬元以下修正為 500 萬元以下,並可依金額重大性提高到 1,000 萬元以上 1 億元以下。 陳志愷表示,納稅人基於特定目的違反法律或濫用法律形式,明知無納稅義務而違法繳納之稅捐,嗣後是否可再申請退還,例如虛開發票協助他人逃漏稅捐,經稽徵機關查獲後,是否可就虛開發票所溢繳之營業稅,以適用法令錯誤之事由申請退還,迭生爭議。 而本次修法,將違法繳納明確排除於退稅請求權之範圍,以避免形成鼓勵非法,並與違法行為之評價一致;此外,稽徵機關對於納稅人妨害租稅債權之脫產行為具有撤銷權,並對其怠於行使之權利具有代位權,使稅捐保全措施更為完備>>原文網址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