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.01.15
企業五類憑單 2月1日前申報
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 林昱均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4日指出,企業必須在2月1日前申報109年度各類所得、股利、緩課股票轉讓所得、信託財產各類所得及信託所得等五種憑單,否則國稅局可依照扣繳稅額處三倍以下罰鍰、最高可按次裁罰4.5萬元。
官員表示,企業若給付員工一次性獎金8萬4,500元以上或房東租金等各類所得,還有企業派發股利給外資等情況,必須要先行扣繳一定金額,像獎金扣繳率為5%、房租為10%、配股給外資則適用21%,需先行繳給國稅局。
但一整年的企業扣繳憑單必須在每年1月31日(碰到假日則順延)申報,而2021年1月31日適逢周日、因此延長到2月1日。
企業要申報五種憑單可透過人工紙本、媒體及網路方式,企業只要先行下載申報軟體並申請「報稅密碼」或透過「工商憑證IC卡」,任何時刻皆可適用網路申報,惟人工紙本、媒體(光碟)方式僅限國稅局工作日>>原文網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