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.10.16
第28屆國家品質獎受理申請至113年12月16日截止
第28屆國家品質獎受理申請至113年12月16日截止 為獎勵推行卓越經營,樹立學習楷模,提升經營品質水準,建立優良組織形象,行政院自民國79年設立國家品質獎(下稱國品獎),責成本署辦理遴選審查及頒獎表揚等事宜,為我國經營管理品質最高榮譽。第28屆國品獎自即日起公告受理申請至113年12月16日止,歡迎各界踴躍報名角逐。 國品獎頒發獎別及申請方式說明如下: 1.頒發獎別 (1)全面卓越類:表揚企業、學校、機構、法人、團體及個人在全面經營品質之推動具卓越貢獻者。對企業、學校、機構、法人、團體之獎勵採分級制,頒給卓越經營獎及績優經營獎,合計以20名為限;對個人之獎勵,頒給卓越經營獎,以5名為限。 (2)功能典範類:表揚企業、學校、機構、法人及團體在特定經營領域(含製造品質、服務品質、經營技術、地方經營、永續發展及產業支援等)之推動有具體成效,足資典範者,頒給該領域之典範獎,合計以15名為限。 2.申請方式 (1)分自行申請及推薦參選兩種方式,請參選者至國品獎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。 (2)有關企業、中小企業、學校、機構、法人及團體之全面卓越類推薦參選案件,受推薦者應符合特定財務績效及經營品質等推薦條件,得享免收初審費用優惠,並於評審時酌予加計總分之2%。 國品獎秉持「持續改善,追求卓越」之精神,歷屆皆會綜整國際趨勢、政策方向及產官學研建議,適時更新參獎機制。因應數位轉型、淨零排放及永續經營(ESG)已從品質上的加分條件躍升為必要條件,本(第28)屆國品獎亦將調整評審重點,在全面卓越類方面,強化環境保護、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,與數位發展運用管理;在功能典範類方面,則將地方創生融入地方經營,使其更具當代性。此外,為鼓勵各界設立階段性經營目標,逐步踏上卓越旅程,爰新增企業、中小企業、學校、機構、法人及團體參選功能典範類,得提送近3年曾獲政府相關獎項(含總統創新獎、卓越中堅企業獎、國家磐石獎、國家產業創新獎、小巨人獎及國家永續發展獎)之申請資料取代申請書,並至線上申請系統完成自我評量,逕進入初審類組召集人聯席會議審議。 本署已於卓越經營整合服務資訊網(https://nqa.cpc.tw)設置「第28屆國家品質獎專區」,請有意申請者自行前往下載申請須知及提出線上申請。國品獎工作小組聯絡電話:02-27032625分機21、22、25、27、29、32,電子郵件 NQA@cpc.tw。 |
相關網址:卓越經營整合服務資訊網設置「第28屆國家品質獎專區」 |
聯絡單位:產發署知識經濟產業組 |
聯絡人:蔡先生 |
聯絡電話:2754-125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