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屆中堅企業遴選即日起受理申請
為表彰在特定領域技術或服務模式具有獨特性與關鍵性、具高度國際競爭力,且具有優異經營表現之卓越中堅企業,作為企業學習之楷模,及鼓勵在特定領域技術或服務模式具發展潛能之潛力中堅企業,持續深耕技術,競逐特定市場領先地位,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特辦理中堅企業遴選。
第8屆卓越中堅企業及潛力中堅企業遴選即日起受理申請,凡符合申請資格之廠商,均可提出申請,申請方式除企業自行申請外,亦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、地方政府或相關產業公(協)會推薦,受推薦企業將予以加分,歡迎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之企業申請。
申請資格
申請卓越中堅企業及潛力中堅企業遴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:
(一)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(如屬製造業者,應依法辦理工廠登記 )。
(二) 企業年營業額 200億元以下或員工人數 2,000人以下。
(三) 不得為財政部公告之重大欠稅營利事業。
(四) 不得有陸資投資 。
*註 1:曾獲選為卓越中堅企業者 證書有效期間內 (有效期間為 3年 )不得再提出申請。
*註 2:曾獲選為潛力中堅企業者,得再申請本屆卓越中堅企業之遴選。
*註 3:依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公告資料或經濟部投資審議 司 陸資來台投資
事業名錄進行認定。
申請方式及資料
- 自行申請
申請企業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(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),至線上申請網站(https://award.mittelstand.org.tw/)填寫申請表,完成填寫後請下載用印並掃描,連同下列申請文件上傳:
1.最近1年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(符合年營業額200億元以下)及勞工保險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影本(符合員工人數2,000人以下)。
2.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(公司負責人、本案聯絡人及申請資料所涉及之自然人皆請填寫本同意書)。
3.實質審查申請書。
4.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自我評量表。
- 推薦申請
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、地方政府或公(協)會推薦參與遴選時,申請企業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,於前述線上申請網站上傳已用印受推薦企業意願書,併同上傳前述申請文件,提出申請。
- 申請企業檢送之相關申請資料,無論是否通過審查,均不予退還。